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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宗旨:臺中市環保局為推廣資源回收再利用,特舉辦本活動,希望藉由市民的創
意,利用節慶以賀卡行銷環保的台中市。 二、邀請名額:凡居住台中市之民眾並具中華民國身份者,皆可參與此活動。 三、活動方式:
(一)請以農曆新年、情人節、耶誕節等3個節慶為設計主題,賀卡能融入資源回收垃圾
減量相關意念更佳。 (二)請以電腦繪圖設計,可參考本局資源回收網下載專區中E卡下載
http://recycle.tcepb.gov.tw/download/download_01.asp (三)作品規範及獎勵:
1.作品採用數位電子檔,請將作品存檔為.jpg、.gif、.psd、.swf(並提供.fla檔)
格式、最小規格尺寸(450像素×300像素)。 2.參加者皆需填寫切結書,同意本局有其設計作品無條件修改及置於資源回收網下載專
區中「97年度電子賀卡」之權利。 3.作品圖檔將邀請專家學者評選,擇優入選:
(1)優等3名,各獲大賣場提貨券3000元及獎狀乙紙。 (2)佳作數名,各獲宣導品及獎狀乙紙。 獲得優等獎之學校指導老師核發獎狀乙紙,並請所屬學校依台中市立中小學教職員獎勵要點辦理敘獎。
四、注意事項: (一)即日起至97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班前,將報名表與作品(電子檔)以掛號寄達(以
郵戳為憑)、逕送光碟或email至本局資源回收科。 (二)本活動相關活動簡章、報名表均可至本局資源回收網站下載。 (三)本次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所有參賽作品著
作財產權歸屬台中市環境保護局所有,本局有公開展示、重製、刊登之權利,並得
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使用,不另致酬。 (四)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一人限投一稿,並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徵
選,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違者若被原著
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之獎勵外,為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
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得獎作品預定於97年11月公布於本局資源回收網站,得獎者將以電話或專函方式通
知,並另擇期公開表揚頒發獎狀。 (六)本局將聘請環保、美術設計等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選出優勝作品。 (七)參賽者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辦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 五、本活動相關訊息: (一)資源回收網站網址:http://recycle.tcepb.gov.tw (二)資源回收科email:recycle@tcepb.gov.tw (三)資源回收科地址:台中市中區自由路2段53號8樓 (四)資源回收專線:04-22294025,傳真:04-22294090 六、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台中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台中市環境保護局 (三)協辦單位:台中市政府教育處 (四)承辦單位:高雄網路資訊有限公司 七、聯絡方式: 台中市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科陳小姐或高雄網路資訊有限公司 趙先生(電話:04-22276011轉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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