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区

回收救地球、祝福e卡通」電子賀卡徵選活動

image

 

小圖示有效時間:

即日起至97年10月15日(星期三)

小圖示活動對象:

凡居住台中市之民眾並具中華民國身份者,皆可參與此活動

小圖示活動內容:

一、活動宗旨:臺中市環保局為推廣資源回收再利用,特舉辦本活動,希望藉由市民的創

    意,利用節慶以賀卡行銷環保的台中市。 
二、邀請名額:凡居住台中市之民眾並具中華民國身份者,皆可參與此活動。 
三、活動方式: 
 

(一)請以農曆新年、情人節、耶誕節等3個節慶為設計主題,賀卡能融入資源回收垃圾

     減量相關意念更佳。 
(二)請以電腦繪圖設計,可參考本局資源回收網下載專區中E卡下載 

    http://recycle.tcepb.gov.tw/download/download_01.asp 
(三)作品規範及獎勵: 

1.作品採用數位電子檔,請將作品存檔為.jpg、.gif、.psd、.swf(並提供.fla檔)

   格式、最小規格尺寸(450像素×300像素)。 
2.參加者皆需填寫切結書,同意本局有其設計作品無條件修改及置於資源回收網下載專

   區中「97年度電子賀卡」之權利。 
3.作品圖檔將邀請專家學者評選,擇優入選: 

   (1)優等3名,各獲大賣場提貨券3000元及獎狀乙紙。  
   (2)佳作數名,各獲宣導品及獎狀乙紙。  
獲得優等獎之學校指導老師核發獎狀乙紙,並請所屬學校依台中市立中小學教職員獎勵要點辦理敘獎。 
 

四、注意事項: 
   (一)即日起至97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班前,將報名表與作品(電子檔)以掛號寄達(以

       郵戳為憑)、逕送光碟或email至本局資源回收科。 
   (二)本活動相關活動簡章、報名表均可至本局資源回收網站下載。 
   (三)本次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所有參賽作品著

        作財產權歸屬台中市環境保護局所有,本局有公開展示、重製、刊登之權利,並得

        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使用,不另致酬。 
   (四)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一人限投一稿,並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徵

       選,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違者若被原著

       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之獎勵外,為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

       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得獎作品預定於97年11月公布於本局資源回收網站,得獎者將以電話或專函方式通

        知,並另擇期公開表揚頒發獎狀。 
   (六)本局將聘請環保、美術設計等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選出優勝作品。 
   (七)參賽者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辦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
五、本活動相關訊息: 
   (一)資源回收網站網址:http://recycle.tcepb.gov.tw 
   (二)資源回收科email:recycle@tcepb.gov.tw  
   (三)資源回收科地址:台中市中區自由路2段53號8樓 
   (四)資源回收專線:04-22294025,傳真:04-22294090 
六、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台中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台中市環境保護局  
   (三)協辦單位:台中市政府教育處 
   (四)承辦單位:高雄網路資訊有限公司  
七、聯絡方式: 
台中市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科陳小姐或高雄網路資訊有限公司 趙先生(電話:04-22276011轉705)。

小圖示活動網址:

活動簡章(含報名表)

小圖示獎品內容:

(1)優等3名,各獲大賣場提貨券3000元及獎狀乙紙。  
(2)佳作數名,各獲宣導品及獎狀乙紙。  
獲得優等獎之學校指導老師核發獎狀乙紙,並請所屬學校依台中市立中小學教職員獎勵要點辦理敘獎。

浏览数: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