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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建築能效與建築碳足跡評估概論與實務活動計畫書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函

 

旨: 有關本處協辦112年9月26日(星期二)及112年10月19日(星期四)「掌握建築能效與建築碳足跡評估概論與實務」一案,邀請本府業務單位及建築、營建、物業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參加,隨函檢送活動計畫書一份,請鑒察。
明:  
  一、 依據市府2050年淨零碳排路徑規劃,並配合永續發展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政策、本府112年7月3日召開桃園市政府112年度跨局處機關議題會報(第6場次)會議記錄主席裁示暨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12年8月28日中建智字第1121260951號函辦理。
  二、 為達成本市住商部門減碳策略,配合內政部建築研究所111年12月12日建研環字第1117638716號函政策,引導公有新建建築物先行推動建築能效評估,帶領民間建築物跟進,申請綠建築標章時,需同時申請建築能效評估,相關實施預定期程、適用對象及能效等級,分述說明如下:
     (一)公有新建建築執照申請案:
     1、112年7月1日起辦公、服務類(G-1金融證券、G-2辦公場所)建築能效應至少達2級以上。
     2、預定113年7月1日起公共集會類(A-1集會表演)、商業類(B-1娛樂場所、B-2商場百貨、B-3餐飲場所、B-4旅館)、休閒、文教類(D-1健身休閒、D-2文教設施)建築能效應至少達2級以上。
     3、預定114年7月1日起衛生、福利、更生類(F-1醫療照護)、住宅類(H-1宿舍安養、H-2住宅)建築能效應至少達2級以上。
     4、自115年起須達1級或近零碳建築(1+級)。
     (二)民間新建建築建築造執照申請案:
     1、預定113年7月1日起辦公、服務類(G-1金融證券、G-2辦公場所)、公共集會類(A-1集會表演)、商業類(B-1娛樂場所、B-2商場百貨、B-3餐飲場所、B-4旅館)建築能效應至少達2級以上。
     2、預定114年7月1日起休閒、文教類(D-1健身休閒、D-2文教設施)、衛生、福利、更生類(F-1醫療照護)、住宿類(H-1宿舍安養、H-2住宅)建築能效應至少達2級以上。
     3、預定自115年起須達1級或近零碳建築(1+級)。
     (三)其他建築類組後續依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公告另訂之。
  三、 為提高機關同仁及業務配合業者對於建築能效之認識、建構業務單位辦理公有建築物新建及公有廳舍管理維護應納入建築能效評估認知、建築碳足跡盤點及建立相關人才培育,爰協助辦理本次講習課程,本次研習對象以專業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工程業務主辦機關、各區公所、各機關學校等,爰請各單位兩場次各至少派2名同仁參與。
  四、 上課時間為112年9月26月(星期二)及112年10月19日(星期四)下午13時30分至下午5時,假本府地下2樓大禮堂上課(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B2),參加者請自行至ACCUPASS網站報名(搜尋「建築能效」與「建築碳足跡」設計概論與實踐,9月26及10月19日場次)。
  五、 本次課程全程出席者(以實際簽到為準),將獲得研習證書(電子檔)及換證積分或時數認證如下:
     (一)公務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暨師執業執照換證積分。
     (三)內政部營建署建築師職業執照換證積分。
  六、 如有課程相關問題,請聯繫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陳文洲先生;電話:02-8667-6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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