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 山林水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公告-111年4月29日止
獎學金遴選辦法及申請表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最下方附件印出)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29日止,紙本資料及證明文件繳交至系辦。
二、繳件方式:
(一) 親送系辦。
(二) 掛號郵寄至:台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中臺科技大學環安系收。
三、申請資格:
(一) 申請人必須為本系之本國籍學、碩士生, 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
(二) 一般生:上一學期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皆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家境清寒學生: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具特殊優異表現學生(含非清寒之弱勢生):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獲導師或系主任推薦評語,並提供優異表現證明資料。
(三) 以家境清寒且具證明文件者優先,且為同一學期未曾獲得其他獎學金、公費符合資格者。
四、繳交資料:
(一) 申請表。
(二) 上一學期成績單 (請勿繳交歷年成績單)。
(三) 在學證明。
(四) 一般生:提供「水處理、再生水、再生能源、綠能」相關之研究報告(頁數2頁以上)。
(五) 家境清寒學生:清寒證明文件。
(六) 具特殊優異表現學生(含非清寒之弱勢生):需獲得導師或系主任推薦評語,並提供優異表現證明資料。
五、獎學金發放辦法:每一學期學生六名,每名新台幣伍千元。
※詳細遴選辦法請見附件二_山林水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遴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