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遴選辦法及申請表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最下方附件印出)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紙本資料及證明文件繳交至系辦。
二、繳件方式:
(一) 親送系辦。
(二) 掛號郵寄至:台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中臺科技大學環安系收。
三、申請資格:
(一) 申請人必須為本系之本國籍學、碩士生, 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
(二) 一般生:上一學期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皆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家境清寒學生: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具特殊優異表現學生(含非清寒之弱勢生):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獲導師或系主任推薦評語,並提供優異表現證明資料。
【優異表現】包含:
(1) 上一學期獲得書卷獎 (請附113-1學期書卷獎獎狀)。
(2) 具有以下證照之一 (發證日期需為113年2月1日至今)(請附證照照片)。
a.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b. 乙級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技術士(水質檢驗/處理系統)
c. 乙級廢棄物處理專業技術人員
d. iPAS淨零碳規劃管理師
四、遴選標準與方式:詳見山林水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遴選辦法, 於本系系務會議遴選。
五、繳交資料:
(一) 申請表。
(二) 上一學期成績單 (請勿繳交歷年成績單)。
(三) 在學證明。
(四) 一般生:提供「水處理、再生水、再生能源、綠能」相關之研究報告(頁數2頁以上)。
(五) 家境清寒學生:清寒證明文件。
(六) 具特殊優異表現學生(含非清寒之弱勢生):需獲得導師或系主任推薦評語,並提供優異表現證明資料。
六、獎學金發放辦法:每一學期學生至少3員以上,獎學金依提報名額妥為分配(三萬元為限)。
※詳細遴選辦法請見附件-山林水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遴選辦法